廢墟的定義是什麼?
維基百科說:"廢墟指建築物荒廢後的遺跡....."
我們說:“好的廢墟是我們眼中的黃金...."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個特殊指數破百的看房筆記!
地點:在自由路上的某間透天
年紀:五年九班 (今年......四十好幾....)
坪數:地坪約20P
建坪:有登記的大概32P, 增建16P, 可用一共48P左右
結構:加強磚造 (鑲金~不能亂打亂敲噢!)
有多特殊??
價錢很特殊!
沒錯~真的很特殊~
因為市價的6成就可以買到了!(絕對不是凶宅)
不過~便宜一定是有原因的!請看我細細道來~
媽呀!一進來就看到牆壁上寫著..... 這些斗大的紅字!要不要這麼嚇人呀! |
還有~~~
大概有30年沒開過火的廚房~ |
我要哭了!這個~ 好像奪魂鋸裡面的場景.... |
還好我們有練過!嚇不到我們的!
房間~有床就是房間 |
.....杯子的房間 |
.....垃圾的房間 |
看到這~我必須聲明~我絕對不是在拍”鬼影追追追“....
還有更特殊的????!!!!
謄本有秘密....
有看到嗎?
其他登記事項:未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
這意思是什麼?
我們又要開始做功課囉!!
我們請教了資深的代書~以及專業的仲介元老,
得到以下資訊:
1. 當初原屋主往生時, 他的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 所以被國家列管了!
2. 列管15年, 超過時間沒有聲請登記, 就會被當作國有財產公開標售噢!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避免被列冊管理後遭到標售,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民眾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自身權益。
3. 繼承是不用繳土增稅, 遺產稅免稅額有1200萬, 所以為什麼他們不願意繼承此筆房產~一定有其秘密(家務事~外人不便介入囉!)
4. 如果我們要買~要先請他們辦好繼承手續~才能再進行買賣動作!
5. 貸款上的問題, 建築物已經超過使用年限~基本上銀行對建築物的認定是沒有價值可言, 還好地段好~土地價值還不錯
6. 又要先動支!因為屋主需要搬遷費用~
該怎麼做?重新翻新~還是改套房?
1. 巷弄不大~一般住家須考量到停車問題
2. 使用坪數約48P, 三面採光,格局方正, 看來是改套房的”尤物“
3. 扣掉梯間坪數, 約莫9-10間, 頂樓還有曬衣空間
3. 這邊租金約莫 7000~8000 / 月, 月收75000~85000, (哇嗚!投報有6~7%耶!)
搞不定的還是人的問題
人的問題~是最難解的!有的要~有的不要, 有的要多一點, 有的要全部~
剪不斷~理還亂!
結論:
買房要緣分, 如果有緣, 我們會等待到他們橋好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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